人事處
一、部門職責范圍:
1.人力資源規劃、政策、規章制度等的研究制定;
2.中層干部隊伍、專業技術隊伍、管理支撐隊伍建設與管理;
3.各類人才計劃、特別研究助理(博士后)等管理;
4.機構設置、事業編制與崗位配置管理以及人事調配工作;
5.薪酬、激勵、保障等人事管理;
6.職工繼續教育與培訓工作;
7.對口聯系院、地方有關部門;
8.承擔領導交辦的工作。
二、下設崗位及各崗位職責:
張婷——處長:
全面主持部門工作。
劉奕琳——業務主管:
負責薪酬與社會保障、合同與檔案管理、考核管理、勞務派遣人員管理、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申報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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